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篇一: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绩效工资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分配差距,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对象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津补贴发放以工作绩效考评结果(教师量化积分)作为主要分配依据,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
2、根据岗位职责科学分配,实行相应职称就近分配。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教师大会或教代会通过后实施。学校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等,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绩四部分,总分为100分(不包括加减分)考核后及时公示,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实行全乡统筹,兼顾各校实际的原则,统筹部分适当向薄弱学校倾斜。各村小参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师。
四、考评程序
1、每月结束,由校行政组织教导处、教研组相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按考评细则,对照过程进行检查评估,综合考评,实行量化积分,然后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累计分配一学期绩效工资。
2、中心小学组织考评小组对辖区内的村级完小、教学点,依照考评办法进行抽查复评,对各校教职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进行津贴发放。
3、中心完小副校长和各村小校长由中心完小校长考核,中心完小教师由教学副校长按照方案组织考核,各村小教师由各村小校长以学区为单位,参照本《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校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本校教师,然后把考核结果报中心小学审查。
五、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绩效工资总额的70%分别按对应档次按月打入工资帐户。
2、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由学校统筹整体安排,不属于任何个人,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结果依照相应职称职责对应量化分配。
凡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不参与考评,不享受所有绩效工资,70%部分列入学校30%部分总额一同考核。
3、绩效工资的30%一学期发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结算,7—12月12月底结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绩列入上年12月份和当年的6月份计算套发,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乡统筹部分外按本人的绩效津贴全部发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拨绩效津贴足额发放。
4、凡是教育局认可的借调人员,减除教育局和乡统筹部分后全额发放;
5、由县以上医院鉴定无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症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减出统筹部分外全额发放,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公伤治疗期间,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一学期病事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基础绩效工资照发,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一月基础绩效的10?,累计超过两个月的(含两个月),扣两个月基础绩效的15?,累计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五个月以下(含五个月)扣25?;六个月及以上的,基础性绩效每月只发50?。连续请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均纳入所在学校统筹,按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6、班主任津贴按每生每月一元发放,不足20人的按每月20元发放,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依据班主任考核细则实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计结算。
7、教研组长每月发30元岗位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结算,取消每月行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
8、正在立案审查或停职的人员,停发审查停职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按第2款执行。
六、分配方式
1、从全体教师奖励绩效总额中提留10?用作期末教学质量奖惩,每月从总津贴中扣除应该支付的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津贴,代课金等相关津贴外,以上合称公共金。期末结算时按相应职级依照一定的方式分摊公共金,根据量化积分累计计算兑现教师每月绩效工资。
2、根据我校实际,本年度教师工作量均按有关文件执行,没有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没有涉及的内容在具体量化过程时由考核小组参照有关条款和文件会议决定。
七、设立考核领导小组
【篇二: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职工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励机制的内部分配制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根据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奖励性绩效工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岗位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二、考核分配原则。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类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分配工作全过程实现公开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学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贴、工作量考核、工作业绩考核三部分构成的考核分配方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班主任津贴每班100元/月,其余部分的构成为:工作量津贴占50%、工作业绩津贴占50%。
1、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每班每月津贴标准为100元。学校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考核合格的按标准领取津贴。
2、工作量:按下列四个项目的具体课时计算:
(1)职务职责工作量:以学校部门职务工作及量化表为依据,学期结束时由学校领导班子组织考核评估,合格者给全分。
(2)教学工作量: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代课按实计算,节假日护校按每天6课时折算。
(3)出勤情况(含会议和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病假1节扣0、5节,事假1节扣1节,旷课1节扣5节,迟到或早退1次扣0、5节。非教学人员按工作日参照教学人员酌情折扣。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量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减去班主任津贴)×50%÷学校总工作量积分×个人工作量积分
3、工作业绩:含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专业发展、工作成效。
(1)、职业道德10%:①爱国守法,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敷衍塞责;③关爱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④为人师表,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学校根据以上要点根据不同岗位制定具体考核细节进行量化评分。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不得分:A、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即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定之一的;B、当年度受中心学校通报批评或党政纪处分的。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职业道德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班主任津贴)×10%÷学校职业道德总得分×个人职业道德得分
(2)、业务能力20%:德育工作10%:①坚持以课堂为主渠道,将德育有机融入教学之中;②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③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④组织内容健康的各类活动,陶冶学生情操;⑤帮助学习困难学生的措施落实。学校根据以上要点制定具体考核细节进行量化评分。教学常规10%:①认真备课,教案齐全、规范;②从学生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教学,改进教学方式;③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活动;④教学内容科学、正确,不出现知识性错误;⑤及时进行教学辅导,认真批改作业;⑥运用多种方式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⑦坚持课后反思,认真总结教学经验。以学校教学常规量化分值相应得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业务能力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20%÷学校业务能力总得分×个人业务能力得分
(3)、专业发展10%:继续教育5%:①有参加培训的过程记录和总结;②参加学历达标或各类培训,完成规定学分,考试考核合格;③积极参加校本培训以及其他各种进修学习。教学研究5%:①县级以上公开课、研究课和示范课、课题研究(负责人5分,成员4分)、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得5分,中心小学得4分,其他得3分。(不重复计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专业发展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专业发展总得分×个人专业发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教学效果5%:①合格率、巩固率、进步率情况;②学生和家长的反映情况。学校根据其所任班级学科考核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5分、4分、3分、0分。综合科按平均分得分。育人效果5%:①学生获奖情况;②学习困难学生进步的情况;③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校根据其所任班级学科考核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5分、4分、3分、0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成效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工作成效总得分×个人工作成效得分
四、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形式及要求。
1、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等于各部分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和。
2、学校应将教职工考核情况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金额列表公示。
3、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教职工考核量化等工作。组长:关兵成员:罗祥元姚明祥
4、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教代会通过并报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其他事项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1)受刑事处罚,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当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
(3)当月病、事假累计到达或超过15天的,扣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2、负责班级出现严重安全事故的。
3、受行政处分的同时受党纪处分的按处分种类重的确定标准。
4、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会议的、无故旷课、旷工的,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制定考核量化办法,适当扣发奖励性绩效津贴。
5、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月或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篇三:市场销售人员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第一部份前言
第一条为鼓舞销售人员工作热情,提高工作绩效,积极拓展市场,促进公司产品的营销,维护公司的正常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用公平、公正、合理的方式来评估考核公司各联络处的工作绩效及绩效工资,以提倡竞争、激励先进、鞭策落后。
第三条本方案的实施对象为公司各办事处、联络处销售系统人员;市场销售人员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按办事处经理、联络处主任和业务主管分别制订。
第二部份办事处经理绩效考核办法
第四条办事处经理绩效考核分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
第五条办事处经理根据以下几项内容综合绩效考核:回款指标、经营 指标、费用指标、利润指标。具体发下:
1、月度考核:销售中心市场部根据销售总目标对办事处上报计划(回款计划)进行修正并下达给各办事处(每两月一下达)。由于在销售过程中,可能也会遇到不可预测因素严重影响销售计划的完成,办事处可以在每月的25日之间前上报下月回款计划的调整报告,经销售中心批准后,按调整后的计划进行考核。
月度考核奖金=(月度回款考核奖金+月度利润考核奖金)×累计营运费用完成率÷营运费用超额点数×累计三个月回款完成率×70%
月度回款考核奖金=月度回款×0、5%
月度利润考核奖金=月度市场经营利润×2%(市场经营利润计算方法由财务部下达并计算)
注:当月回款完成率≥80%或累计三个月回款完成率≥100%时,计算当月月度考核奖金;否则不计算当月月度考核奖金。
2、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奖金=本季度各办事处经理月度考核奖金总合×20%×季度营运得分率
季度营运得分率=季度营运得分之和/季度全国办事处营运得分总和×100%
注:各办事处季度营运考核得分综合考评最后两名取消季度考核奖金。
3、年终考核:
年终考核奖金=全年各办事处经理月度考核奖金总合×10%×年度营运得分率。
年度营运得分率=年度营运得分之和/年度全国办事处营运得分总和×100%
注:各办事处年度营运考核得分综合考评最后两名取消年度考核奖金。
第三部份联络处主任绩效考核办法
第六条联络处主任绩效考核分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
第七条联络处主任根据以下几项内容综合绩效考核:回款指标、利润指标。具体发下:
1、月度考核:销售中心市场部根据销售总目标对办事处上报计划(回款计划)进行修正并下达给各办事处之联络处(每两月一下达)。由于在销售过程中,可能也会遇到不可预测因素严重影响销售计划的完成,办事处可以在每月的25日之间前上报下月回款计划的调整报告,经销售中心批准后,按调整后的计划进行考核。
月度考核奖金=(月度回款考核奖金+月度利润考核奖金)×累计三个月回款完成率
月度回款考核奖金=月度回款×0、5%
月度利润考核奖金=月度市场经营利润×2%(市场经营利润计算方法由财务部下达并计算)
注:当月回款完成率≥80%或累计三个月回款完成率≥100%时,计算当月月度考核奖金;否则不计算当月月度考核奖金。
2、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奖金=(季度回款×0、5%+季度市场经营利润×2%)×20%。
注:累计三个月回款完成率≥80%时,计算季度考核奖金;否则不计算季度考核奖金。
3、年终考核:
年终考核奖金=(全年回款×0、5%+全年市场经营利润×2%)×10%。
注:全年回款完成率≥90%时,计算年终效益考核奖金;否则不计算年终效益考核奖金。
第三部份销售业务主管考核办法
第八条办事处销售业务主管考核以销售回款为主要考核指标,在能完成所辖区域内的各项指标后可计算考核奖金,办事处销售业务主管考核指标以销售回款为主,由办事处每两月下达(销售回款指标每月不得少于3万元)。
第九条联络处销售业务主管考核奖金=销售回款金额×1%。
注:销售回款完成率≥80%时,计算考核奖金;否则不计算考核奖金。
第四部份其它说明
第十条各项考核指标计算公式。
1、累计三个月回款完成率=(累计三个月回款金额÷累计三个月计划回款金额)×100%
2、累计营运费用完成率=1-(累计营运费用率-营运费用率目标)÷营运费用率目标(大于100%时按100%计算);
3、营运费用超额点数=(累计营运费用率-营运费用率目标)×100(小于1时按1计算);
注:营运费用率目标为回款的10%
第十一条如市场各级销售人员在中途辞职或被公司辞退不计算考核期内各类绩效考核奖金。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适时加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