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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时尚高中作文

时间:2015-06-22 来源:阅来网

【篇一:品味时尚高中作文】

我并不是个迂腐之极的“老夫子”“老古董”,我也喜欢时尚,与“时代共同时尚”,但我却难以舍弃那些为时间过滤后的时尚——经典文化。

十里洋场,灯红酒绿,风流韵致……隐约在这大上海风月中的还有曼妙的身姿,仿佛能看见那一个个身穿旗袍的花容月貌。这就是张爱玲一生钟爱的旗袍,那个旧上海时代的风尚,将满人的服饰加以剪裁,依着女人的身材,贴合每一寸肌肤,那似乎已不是一件衣裳而是一枝勾勒出女人婀娜身形的画笔。这样“露骨”的服装在那个讲求“礼义廉耻”“三从四德”的时代,却有些胆大包天,然而当它成为一种时尚,受人青睐和追捧,进而迅速蔓延,一切礼教似乎都不管用。

如今,很少有人穿旗袍了,想要感受那种女星的妩媚和娇柔也只有通过那些老旧图片和电视剧中大饱眼福。现代人有现代人的“时尚”,如迷你裙、低胸衣、补丁裤……那些漂洋过海,历经长途跋涉而至的欧美时尚和顺风吹来的“韩流”。

我并不是一味否定这些时尚,他们固有其存在的道理,然而它们又能存在多久?它们只是大海吹拂的波浪一浪接一浪,然后幻作泡影淡出历史舞台。

我在寻找像旗袍这样经典的时尚它能长久地存在,从未被遗弃,那些沉睡的经典似乎在等待:当一个个奇思妙想和创新的箭射中它们,它们定会再次刮起经典的时尚之风。这样的时尚总值得人去品味,犹如一杯经典的咖啡:香醇,美味,令人回味无穷……

在重金属充溢的时代,谁还会为一把二胡叹息,为一首二胡曲而掬一把廉价的眼泪呢?人们一窝蜂地追求潮流,流行文化,而视古典文化传统如草芥。其实,我们都深陷追求时尚的“迷网”中而不懂得品味时尚。

还记得一首《二泉映月》曾经打动过多少人的心,浸润多少人的眼,……六朝金粉,王谢侯府的秦淮有太多的声色犬马,那不是二胡弦上开放的花,三秋桂子、十里荷塘有太多的绮丽繁华,那不是二胡弦上奏的音韵。二胡是属于平凡人开心时的工具,潦倒时的支撑。

就这样一种沉淀下来的经典时尚,属于普通人的时尚为什么时至今日,它为何会如此苍凉。

在文化交流频繁的今天,我们似乎更需要静下心来品味“时尚”,为传统文化寻一片天空。

【篇二:品味时尚高中作文】

两代人的时尚疏离仿佛有一光年,起码我妈的时尚在我眼里是“老掉牙”,我的时尚在妈妈眼里是“走火入魔”。

在公交车上,我抚摸着我好不容易长出的头发,唉,茂密的草原要夷为平地了。等待我的,又是平头。

这是我住宿后第一次回家。

到了门口,我就听到家中放的邓丽君《甜蜜蜜》的旋律,但当我的钥匙插在孔里时,我听到曲调变成了一个我熟悉的,但又忘了名的曲调。我打开门后,妈很诧异地说:“儿子,比你说的到家时间早一刻钟呵!”我此时无心回我妈话,因为我发现电视上竟放着我的最爱——林俊杰的新歌《醉赤壁》!

难怪曲子这么熟,我在同学的手机里听过一次。我诧异地问妈妈:“你怎么会买他的CD?”我妈吐了吐舌头说:“我最近渐渐迷上他了。嘿,歌还不错吧?”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年过四十的老妈居然会爱上我的偶像。

我和妈妈坐下来,边听歌边聊最近的事。我发现妈妈知道的“八卦”新闻竟然比我还多!我妈真的“返老还童”了?

下午,我妈带我到一个发型设计店,我听到妈对师傅说“留点短的刘海”时,我差点晕倒。

晚上,我抚摸着帅气的新发型,想着妈怎么变这么时尚,难道她换口味了?她不是喜欢那种清净平淡的类型吗?但是现在……

“装了一天嫩好累呵!”

“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陪儿子玩时尚?”

“值了,你没发现儿子离我越来越近了吗?一天突击娱乐新闻换我儿子快乐一天,值了。”

“你打算一直装下去吗?”

“儿子乐意有我这个时尚老妈的话……”

我心中的感动凝成一种晶莹的液体在眼眶中泛起、滚动。妈妈,你对我真是太好了。

第二天,妈妈在客厅里惊异地看着我,因为我正在放邓丽君的《甜蜜蜜》。“你今天没事吧?”妈妈用手碰碰我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

“这叫品味时尚!你不知道现在流行复古风吗?”

嘿,其实仔细听听,邓丽君唱的真的也很好呵。

甜蜜蜜,我心中真为有这样的“时尚老妈”而甜蜜。

【篇三:品味时尚高中作文】

品味时尚,让我们从“头”说起。

小时候,最时尚的发型是平头,那种发型让人看起来精干、聪明。到了理发店,跟理发师傅说一声:“就剃那个最时尚的!”理发师傅二话不说,在你头上操家伙推来推去那么几下,一个清爽的平头就“新鲜出炉”了。走在大街上别提多潇洒。

时尚如同七彩屏,转瞬间,就变换了它的色彩。平头渐渐退隐,分头一下子涌现出来。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时尚一族”,他们走着,走着就突然那么一甩头,让那时尚的分头分明出来,炫耀着。

这功劳恐怕还得益于当时流行的港台片,周星驰、刘德华抑或周润发时不时一甩头,抑或时时一阵风吹来,分头前的发梢飞扬,映衬着一张张帅气的脸庞。啧啧,那个帅呀,那个时尚呀!于是,众头“平头”蓄发以明“分头”之志。

等到上初中时,平头、分头早就被时尚辞退了。

取而代之的,是“毛毛头”。

我记得我初次随同学一起去理了个毛毛头回家后,我奶奶很生气,倒不是生我的气,而是生理发师的气,她认为那个理发师可能刚刚出山,不会理发,她一定要去评评理……

正当我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自我感觉良好时,同学说,你落伍了。

我问同学,你的不也是毛毛头吗?又有什么区别?他指出了细微之处,原来他的头发是竖着的毛毛头,直指着天,像一根根“天线”。

高三了,一团乱糟糟的头发很是让人烦恼,常常是几个星期没好好洗头,一摸,头屑纷飞,我们美其名曰:“下雪了。”

时尚,在高三这枯燥的日子里,继续焕发着它的光彩。

某日,班长剃了个平头,我们觉得他做作业时扰着平头的样子很酷,而且一扰那个“平头”,顿时停滞的笔又飞快起来,而且,不用常洗头。

于是,毕业照上,我们班男生全是平头。

“头”的时尚还在继续,翻看以前的照片时,想着那追赶时尚的心,会不禁一笑。

【篇四:品味时尚高中作文】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什么?成了不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买牌时尚下了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嘛,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喜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两:一是花,会花钱;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恨,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儿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得那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你,天使的声音,天使的声音,你听过天使发声吗你?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个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寸板,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称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大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进来多少作家呵!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着,自杀未免也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的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牌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已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篇五:品味时尚高中作文】

一杯咖啡飘香,缭绕的香气中萦绕这味觉的沉沉思索。到底何时,桌上那一杯凉茶消逝?在咖啡的香气中回味已逝的时尚,品味如今的时尚。

时尚是什么?也许是古罗马贵妇身上飘逸的华美丝绸,希伯来人手中摆弄的秀美青瓷,又或是时代青年腿上珠链、周杰伦口中的伊咿呀呀。有一点可以肯定,它是一个时代的符号,是思想与观念的转逝,急变造就时代的产物,是人们在特定时代背景下的一种心理需求的迎合。一传十,十传百,以至整个社会都充斥着时尚的身影。但这不意味着时尚是某种攀比或是从众的心里在作祟。特定时代人们观念雷同性也许与之有关,所以时尚并非人们的盲目追求。范曾说过,对中国如今有些流行的时尚事物不必作太多议论,它不便从学术方面作太多考究,因为古代,琴棋书画就是文人墨客的时尚。大师之言一语道破了时尚的意义。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时尚,它是伴随着社会与思想的发展而来的。

世事的风浪吹袭,如海浪拂过沙滩,但又有几个贝壳留在沙滩上呢?我们不禁要问,那些时尚与经典如何避避过世事的风浪,而在世间风行一时呢?随着百家讲坛的风行,讲史成了一种时尚,类似的节目与书籍如今成了一种时尚。你细想就会发现原因。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人们对于思想与文化的积淀渐渐淡漠,而讲史却能激发人们心中积聚已久的对文化的热情,它成为时尚也就不奇怪了。因此,任何一时时尚的成因都与时代发展的背景和人们思想深处的原始需要有着紧密联系。在华丽外衣的包裹之下,满足了人们视觉而并冲入人们心灵的事物只能似过眼云烟,一去不复返。

面对时尚,有的人疯狂追逐,有的人却嗤之以鼻,有的人漠不关心,那我们应该如何对待时尚呢?竹林七贤隐于山野,食玉食散,饮酒赋诗,超然物外。而他们正是受了魏晋文人喜食玉石散的影响,整日昏昏沉沉,在自己制造的朦胧世界里享受忘我的快乐。但同时,若是这些充满才气的人投入于救民于水火之中的斗争中,也许也能成一番事业。所以面对时尚,我们要竭力保持冷静,在理性的指导下去追寻那些我们认为值得的事物,否则,智慧陷入华美的泥淖。

将咖啡一饮而尽,久久回味它的香气,让这一刻的时尚注入心灵深处,让我感受它永远的香气。

【篇六:品味时尚高中作文】

“我说,老婆子,你都一大把年纪了,就不能安安稳稳地少折腾点?“爷爷皱着眉,看着奶奶无奈的说道。

此时的奶奶站在镜子前轻歌曼舞,扭来扭去地摆弄端详着那身“秧歌装”。她转过身来,娇嗔道:“哎呦,你不懂的哟!扭秧歌可是现在老年人当中最时尚的玩意嘞!”奶奶年近七十,满头银发,走起路来身上的肉一颤一颤的,正是在家安享晚年的日子,她却标新立异地要“走在时尚的最前沿”。

自从奶奶决定“就算我不能引领时尚的潮流,我也要跟上时尚的脚步不回头”后,奶奶便用“时尚”把自己“武装到牙齿”。白发染黑烫成波浪卷,粉底口红一样样地往回搬,高跟鞋连衣裙样样都出现在鞋柜或衣橱里……爷爷开始还不以为意,但到后来发现自己的衣服统共也只能占衣橱的一个角落时,奶奶已经走到了“时尚”大部队的前面。

至于我,本来就是一个时尚的坚定拥护者,我也乐呵呵地给奶奶支招,教她怎么打粉底和修眉。但在表面上,我却表现得像站在爷爷一边:“哎呀,奶奶您得朴素,朴素!”

有一天,奶奶出去“扫货”,我和爷爷在一起看电视。爷爷是个老红军,严肃而一身正气,我和爷爷在一起往往十分郑重,爷爷总是向我灌输做人的大道理。我正百无聊赖之计,电视里的本地新闻里却出现了奶奶的身影:满脸笑意地穿着大红大绿的衣裳尽情地扭着秧歌。爷爷看着,最后也绷不住咧嘴笑了:“这老婆子”。

昨天,也就是高考的前一天,我去奶奶家接受“最后的鼓励”。奶奶满脸神秘的说:“囡囡”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已经把你爷爷改造成一个时尚人士了!“爷爷不好意思的轻咳了几声,然后转过身头来向我:”其实我主要是为身体健康,咳咳,囡囡,我和你奶奶长篇阔论,不过希望你记住……“他站起来和奶奶并排,做出百事的拳头动作,大声说道:“justdoit,nothingisimpossible!”

奶奶和爷爷的时尚,我该怎么品味呢?奶奶们的时尚,应该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是不加矫揉的真性情。

品味爷爷和奶奶的时尚,犹如看夏天傍晚映红的夕阳,越是近黄昏,越是灿烂的耀眼,余味悠长。

【篇七:品味时尚高中作文】

梅兰芳与十三燕打擂台,梅兰芳的时装戏《一缕麻》在满堂喝彩中打败了老矣的十三燕的《定军山》迎来了京剧的新时代。

这是电影《梅兰芳》中的一段情节,有一位戏迷感叹:“时装戏早已随时间的流逝而无影无踪了,《定军山》至今却仍是生机勃勃,当年的观众真是不识货呀!”这是时间的尴尬,它总是当时的赢家,后世的输家。

很多人说时尚转瞬即逝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新生事物的混乱与原始,一种新时尚的出现必会带来一次对美丑标准的破坏,在人们迷茫之中标准又在模仿时渐渐形成,于是有一些时尚成为经典,有些就成了学者研究的历史现象,标准的破坏必然会使很多人反感,在老人眼里,时尚通常是贬义的,时尚是街头的小混混,是披着长发的瘾君子,是社会黑暗的一部分。

而时尚在某一时期的胜利,说明它并非是一无是处,而是一个时代的缩影,老人在看不惯时尚时往往忘记了自己也曾是时尚的一份子,时代从某些方面来说是时尚组成的。时尚把人与社会通过模仿的方式融为一体。于是在学者眼里,时尚没有美丑之分,它代表一个时代,造就了一个时代,它是很多人都摆脱不了的情结。

青年是不管什么老人、学者的,时尚的造就者往往是青年,就在于青年是新鲜的,有着源源不断的创造力,美的丑的好的坏的都是青年人创造的时尚产品,而去粗存精这种事,留给时间去做吧。时尚人士可能发明摇滚乐,也可以宣扬街头暴力;可能写出优秀的现实主义作品,也可以鼓吹反社会的无政府主义;可能画出流传百年的达达派画作,也可能留下几百幅毫无意义的涂鸦。

作为青年人,我高呼:“追求时尚吧!”梅郎的时装戏是早已无踪迹了,可时装戏对京剧发展的突出意义却无可质疑,披头士随着头发的花白也日渐减少,但其宣扬的自由精神却永久流传下去。时尚不管对与错,它都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经之路。它需要人去品味,去创造,去推翻,当我们年青人在老人的反对声中,在学者的研究分析中,在同伴惊呼中品味时尚时,我们已在不知不觉地创造着我们的时代。

不管时尚创造出来的是“垮掉的一代”还是“迷茫的一代”,毕竟人类社会在时尚中不断发展。

【篇八:品味时尚高中作文】

1911年,辜鸿铭在《纽约时报》上发表了《未文明的美国》一文,称美国除了时尚的泛滥,所能传世的价值,不过爱伦坡的一首小诗。放之于今日,我们时尚的泛滥,就是一场根植于现代社会的悲剧。

悲剧之始,就在于时尚试图借众人的目光,为自己辟出一片生存之地。时尚一开始就已经奠定了自身的失败。内涵贫乏,只得浓汝艳抹;价值空洞,只得招摇过市。短暂的目光,无疑是引火烧身,长久的黯淡,才是时尚的最终归宿。这种短暂的生命,就像卡萨诺瓦般燃烧自己的青春。正如茨威格所言,与他相经,歌德的人生是越燃越烈的火苗,卡萨诺瓦则是殆尽的烈火。晚年独自在图书馆昏光里书写的背影,为他灿烂的青年无奈地添上了几分失意与惆怅。时尚之路不尽如此。

悲剧的泛滥,源于人们竞相追捧时尚的狂热。我们无奈地看到,时尚的狂热。我们无奈地看到,时尚炫目的火光,在旁人扇风助燃之下,越燃越烈。我们不知不觉在客观上为燎原之火提供了沃土。这群人往往比火源更为可怕。菲茨杰拉德笔下的盖茨比,就被一群追逐潮流,推波助澜的盲人推下了深渊。他所钟爱的黛西也不过是其中一员。我们不得不反思,为什么我们为时尚创造了沃土?

不,这不是沃土,这是荒原。

悲剧的终了,就是由时尚所反观到的时尚底下的荒原。T·S艾略特将现代社会的糜烂生活比作荒原,我则确信,时尚的背后,是一片片看似沃土的荒原。我们并不缺少表层下的深层价值,悠悠古国,千载中华,这是我们一再赞叹的传统,但时至今日,残酷地压在时尚之下的光辉又何能重新携住我们黯淡无光的眼球与心灵。

我想引用艾略特《空心人》中的结句:“这就是这个世界毁灭的方式,不是一声响,而是一声呜咽。”被时尚所掩埋的终结,不是轰轰烈烈,而是惨淡无光。我们不应该以“时尚”的道路终结我们自己。纵使满目荒荑,我还是坚强,时尚所笼罩的深层价值,一定会像弥尔顿之《复乐园》之所述,重归我们手中与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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